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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4:01.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荐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 药品注册处 时间:2007-09-27 00:00 字体:[ ]
(2007)浙食药监注函第1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571号)要求,国家局已组织开展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其中新委员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省局负责。现将我省推荐新聘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原则、遴选范围、遴选条件、遴选机构、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具体内容,请上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http://www.chp.org.cn)查阅。
二、我省新聘委员采用定向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 
定向推荐由我局根据国家局公布的第九届药典委员会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及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职数情况,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候选委员推荐工作。
个人自荐由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专家根据国家局公布的第九届药典委员会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及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职数情况,填写好《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统一组织推荐。 
三、个人自荐的资料要求:
填写《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可以从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http://www.chp.org.cn )下载)用 A4 纸打印,一式 3 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四、个人自荐的时间要求:《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及电子文档,必须于2007年10月15日前送达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陈珏
联系电话:0571-88903336,88903338;传真:0571-88903275
电子邮箱:suzhiliang888@126.com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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