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药品注册处 | 时间:2007-12-07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我处起草了《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及审批程序》、《医疗机构新制剂立题研究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现场核查及抽样程序与要求》(征求意见稿),现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一、请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07年12月20日前反馈我处。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也请于2007年12月20日前反馈。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chenjue@zjfda.gov.cn
2.传 真:(0571)88903275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