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机关党委 | 时间:2014-06-20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浙食药监机党〔2014〕4号
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党组织: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局直属机关党委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永葆先进性,切实做到与时俱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各个时期党的方针政策的新理论、新内容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习重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党纪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等。
3、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现代科技、管理、法律等知识,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
各党支部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中学习,根据学习计划,结合岗位实际工作、问题讨论、党课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各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组织党员学习新的理论和新的知识。
2、参加轮训
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和分批轮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走出去”,通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轮训班等形式,分批安排党员干部开展党的理论知识培训;“请进来”,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定期为机关党员干部做理论学习辅导报告。同时结合实际,年终组织一期处级干部读书会,强化处级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3、自学
大力倡导党员干部自学,广泛开展读书活动,通过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直属机关党委每两个月向机关党员干部推荐一本好书。
三、学习要求
1、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积累、党性锻炼修养和适应新的发展理念的培养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来,理论学习要联系工作实际,抓住重点。
2、学习要与党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个人的思想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
3、建立考勤登记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党员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争当表率,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大家。
5、党员干部学习要做到三有:有个人学习安排、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每位党员干部每年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两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