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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七一”前夕做好开展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3:17.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七一”前夕做好开展党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时间:2014-06-20 00:00 字体:[ ]
 

浙食药监机党〔201411

关于在“七一”前夕做好开展党日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党组织:

为加强组织观念、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锻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共产党员的风采,深入推进省局机关“优作风、强服务、促规范”主题建设活动开展,现就“七一”前夕各党组织开展党日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一次学习。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努力养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建设美丽浙江当先锋打头阵,争当美丽浙江建设的宣传者、示范者、守护者。

(二)开展一次活动。要立足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结合“深入企业、服务企业”活动开展,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基层企业和产业发展解难题、办实事,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和文明宣传活动,主动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和社会帮扶活动,自觉践行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努力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撰写一篇文章。在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我的群众观是怎样践行的”学习成果竞赛、“我的价值观”和“责任与担当”大讨论活动,每位党员要撰写一篇文章,局属各党组织要推荐一篇优秀文章于7月底前报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召开一次开展“优作风、强服务、促规范”主题建设活动学习工作交流会,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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