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策法规处 | 时间:2015-01-28 00:00 | 字体:[ 大 中 小 ] |
各设区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日常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能,方便办事群众,指导审批人员规范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前阶段审批事项梳理的情况,省局修订绘制了省级《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图》(含委托下放市、县事项)。现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图》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修订范围。本次修订绘制审批流程图的范围为法定省级权限的许可事项,修订对全系统现有的24大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省级权限的18项事项进行了子项拆分。按照办理层级不同、流程不同将18个事项,拆分为107个子项。其中,食品生产相关许可18项,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许可14项,药品注册相关许可10项,医疗器械相关许可12项,药品生产相关许可29项,药品流通相关许可17项,执业药师相关许可4项,广告相关许可3项。
二、明确审批环节。修订后的审批流程图中的审批环节已经符合省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环节流程的要求,纳入其统一的规范体系,也将作为监察部门开展审批事项流程环节监察的依据。保留省局实施的审批事项,省局各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流程图确定的流程开展审批,不要擅自变动。
三、明确统一规范。省局下放市、县局实施的事项,各承接单位应按照省局修订后的流程图进一步对本单位的办事流程进行规范,并对前期上传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流程图进行调整;法定市、县级权限的许可事项,各市局也应参考本次省局修订后的流程图对审批流程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抓紧出台相关制度规范。
四、明确信息公开。各市局修订后的流程图应主动进行信息公开,以便于社会和相对人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保障依法依规办事。本次省局修订后的审批流程图已经信息公开,请各单位自行到省局政务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fw.zjfda.gov.cn/fda/info!detail.do?id=43705。
附件:审批流程图目录.docx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