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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浙江省药物研究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13:42:57.0信息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浙江省药物研究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 药品注册处 时间:2017-09-18 00:00 字体:[ ]

一、请各市局将《浙江省药物研究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要求》(附件1)、《药物研究机构信息填报说明》(附件2)、《药物研究机构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从省片网站:zffda.gov.cn下载)转发辖区内各药物研究机构,组织并督促药物研究机构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

二、我省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在研的药物研究项目数据录入。自2017年12月1日起,省局不再接收申请人报送的临床备案纸质资料,不再接收纸质SAE报告表.

三、鼓励我省其他药物研究机构填报权申报主册的新产品研究相关信息。

四、各药物研究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应建立药物研究信息管理创度,规定药物研究信息录入、复核、批准和使用的权限,确定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对本单位药物研究信息进行及时填报和更新,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及时和安全。

五、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包括相关直属单位)开展药物研究日常监管和现场核查时,应将监管信息和核查信息录入系统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系统设置的申报程序填报、审核、审批

六、省局信息中心设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和升级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省局药品注册处设信息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维护;为实现政务公开,确保信息安全,药研系统设置相应的便用权限:

1、药物研究机构中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认证情况(GCP/GLP)、可开展研究的专业、机构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在省后官网供社会公众查阅。

2、各药物研究机构可以查阅本机构所有数据信息。

3、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查阅本辖区内药物研究机构部分信息

4、省局药品研究监管人员可查阅全省药物研究信息。

5、药物非临床研究申报项目需要保密的可以用代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监管工作需要查阅系统不公开的信息,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七、省局将适时组织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安全性评价机构录入数据抽查。

八、登入系统的账号统一向省局药品注册处申请:各市、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请本单位信息管理员开通权限。原有省局信息中心 U盾的机构,可申请开通权限。没有U盾的省内机构,可申请U盾;省外机构可申请登录账号

九、各药品研发机构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如遇系统输入方面的问题,请与省局信息中心杨坚联系,电话:0571-88903323;如遇药品注册业务方面的问题,请与省局药品注册处朱子明联系,电话:0571-88903337

附件:1.浙江省药物研究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要求

2、药物研究机构信息填报说明

3、药物研究机构系统操作手册(请从省局网站http://mpa.zj.gov.cn下载)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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